第675章 维旦兰城(1/2)

原野的另一侧,是席克斯的独角獠猪骑士团。

五百头巨大的獠猪穿着沉重的青铜或铸铁装甲,形成一个巨大的猪群,即便是慢步行进,依然气势惊人,完全不输五百具装重骑。

这些巨猪的负重能力惊人,除了装甲和武器、小狗头人,还驮着大大小小的包裹,几乎能够携带所有狗头人的军粮。

而它们自己根本不需要粮食,只要到了傍晚卸下装甲和辎重,然后放归山野,在獠猪骑士们入睡前就能吃饱回来。

唯一的缺点是对沿途生态的破坏极大,基本上五百头巨猪一路拱过去,除了大型乔木,其他的植物、作物和动物,基本都难逃猪口。

这些獠猪,是河湾领食量仅次于食人魔的生物,以狗头人部落现在的体量,也只敢养这么多。

它们的身后,是阿萨的巨魔军团。

这次出征,河湾异族精锐齐出,席克斯的獠猪骑士团连两百预备役都带出来了,而阿萨组建的巨魔战团“暗影猎团”,同样全员出战。

这几年里,阿萨在碎石丘陵的巨魔城邦,拉拢、征服了北面迁徙过来的所有巨魔,合计六十个部落,总人口超过了万人。

其中包括她在内的二十四个最大氏族,组成了“二十四酋”大会。

而阿萨也被奉为新的巨魔之王,在所有的氏族里征召最强的巨魔战士,组成了她的亲卫战队。

一千头巨魔,全是精锐的巨魔猎头者。

其中三百巨魔,除了传统的牛角长弓、狩猎长矛、猎头标枪,还装备了河湾的重型手榴弹。

新的巨魔氏族小酋长剋多刹,也带着两个同伴跟在队伍中。

他们的氏族极小,只有一百来人,有猎头者头衔的没几个,以往都是他一个人应征作战,这次才多了两个族人。

和其他巨魔不一样是,剋多刹的背上扛着一杆河湾的燧发长枪,腰间挎着弹药包。

所有的巨魔都徒步前进,只有最前面的阿萨,骑在一头座狼的身上。

这是她亲自驯养的坐骑,今年才算长大,能够驮载她行军作战。

巨魔没有驯兽传承,抓到的猛兽幼崽,很少能够成为坐骑,顶多养成狩猎伙伴。

座狼并不是合格的骑乘坐骑,不仅仅消耗的肉食惊人,负重奔跑的能力也不如战马。

兽族的驯狼氏族,需要从小对座狼进行训练,才能让它们成年后能够驮载两三百磅的兽人战士翻山越岭。

阿萨也是因为晋升中阶,实力变强,又从中庭学到不少技能,才能控制住这头凶猛的野兽。

比起沉重的兽人战士,阿萨的体重就显得轻盈许多。

和北境战马一样的座狼,走在席克斯的身边,却显得十分的矮小。

席克斯脚下的独角獠猪,已经彻底长成了一头大犀牛,肩高超过了两米,需要绳梯才能爬上猪背。

此时宽敞的猪背上,坐着席克斯和斯内尔。

席克斯在斯壮的恳求下,才好不容易获得了奥莉薇娅的允许,有了重新参战的机会。

但奥莉薇娅依然害怕这个熊孩子死在战场上,就恳请精灵托托斯和斯内尔一起参战,帮忙照顾她的养女。

重新穿上蜗牛壳的蜗牛精灵斯内尔,站在猪背上到处观望,看着身后连绵的大军,开心的高举双手,“我要去打仗啦!我是最坏的精灵!”

而乌龟精灵托托斯,则跟在巨猪的后面,一边紧追慢赶,一边赌气。

因为独角獠猪的鞍座容不下他们三个,而爱较真的托托斯又不愿意去骑其他独角獠猪,所以和斯内尔商量好了,每人骑半个小时。

精灵神奇的计算能力,让托托斯默读时间的能力精准到秒,半个小时一过,托托斯立刻大声道:“轮到我了!轮到我了!”

斯内尔不情不愿的跳下猪背,而托托斯则开心的爬上去,顿时闷气全消,恢复神气。

但他一扭头,就看到斯内尔飞快的爬上了另一头独角獠猪的背上,继续到处乱看。

托托斯顿时觉得不好玩了。

很快,斯壮的异族军团和罗蒙的火枪军团,全部抵达维旦兰城的城墙外。

罗蒙好不容易才将六千人的火枪军团安顿好,已经是一头细汗,不得不脱下头盔散热。

当统帅带兵打仗,需要非常强的经验和能力, 罗蒙还是第一次统御满编军团,光是行军,就让他忙的脚不沾地。

他身边的高阶骑士戈德温很看好这个年轻人,安慰道:“第一次带领军团,就能做得这么井井有条,已经非常出色了,我年轻的时候都不如你,你现在只缺经验而已。”

罗蒙感激的回答:“谢谢大骑士赞誉,我不如斯壮多了。”

他和斯壮分兵两路,此时汇聚,竟然发现十倍难管的异族军团,比他的火枪军团还要井然有序。

火枪军团虽然有一半是新兵,但也是河湾的新兵,能顶其他伯爵领的征召老兵。

能够被他拉出来打仗的,本身就是往年骑士领跟随骑士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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