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七章 彩蝶(2/3)

。一而再再而三,处处都在算计,让人觉得很不舒服。而她口中的好姐妹,那个大大咧咧的彩蝶却还是一副毫不知情的样子,以这种性格,大概就算被卖了还在为别人数钱吧。

反而对彩蝶多了几分欣赏,沈飞就是欣赏这种没有心计的女人,也就是所谓的清纯妹。转念一想,刚见第一次面,楚邪不可能知道一个人的脾气秉性究竟是什么,却仍然对彩蝶表现出了一往情深的执着,他到底图些什么呢,难道真的就是所谓的一见钟情?

说到一见钟情,一袭冷若冰霜的身影浮现在沈飞的脑海之中,让他深深地叹了口气:“有谁说的准呢,若真看对了眼,世间的万事万物都不再重要。”

却听楚邪说道:“我叫楚邪,你叫彩蝶,感觉有点重音了,不如给你改个名字吧。”

“改名字?”彩蝶沉吟,许久之后眼珠一转,点点头道:“好吧,反正公子已经把我赎出来了,就听你的吧。”她虽然有些怕楚邪,可举手投足间还是能看出大大咧咧的性格,像个男人似的。

“叫你随凤如何!”楚邪毫不犹豫地说。

“随凤?不好不好,我彩蝶还是有自知之明的,配不起凤这个字的。”

“有什么配不上的,从你被赎出来的那一刻开始,你就不再是原来的自己了,会成为天底下最幸福的女人。”

“这”看着楚邪兴冲冲的样子,彩蝶反而犹豫起来,迟疑地问:“公子,你到底看上彩蝶哪里了啊?要说身材彩蝶自认为比不上店里许多女子;要说样貌,彩蝶也只能位列中上;才艺虽然是有一些,但也绝不敢说多么专精和优秀,以公子您的身份,女人应该一抓一大把的才对,怎么就看上彩蝶我了呢。”

“我楚邪做事情,需要向人解释理由吗。”楚邪还是一副任性的样子,加重了语气,不容抗拒地道,“从今以后你就叫随凤,要寸步不离地跟在本大爷的身边,听到没有。”

“等一等!”沈飞实在听不下去了:“楚邪,不是我说你,你有钱吗!你自己每日里生活都是靠强抢的,难道让彩蝶不,随凤跟着你一起过朝不保夕的生活吗。”

“我是没钱,可是你有啊,既是同门互相之间照顾是应该的不是吗。”楚邪理直气壮地回应。

“我就知道!”沈飞无奈。话到这里,他多少听出了一些苗头,以楚邪的性格不会无缘无故的给人改名字,而且改出来的名字偏偏还如此高雅,说不定“随凤”这两个字大有来历。

又一寻思,自己拉的队伍还真是越来越壮大了,本来下山的时候,师父只安排了自己独行,没想到纳兰若雪硬要跟了来,怎么甩都甩不掉,跟了一段时间,只能默许了她的存在;不久之后在翠兰轩连续收了两个丫鬟,兰儿和婷儿,兰儿是舞女,身份地位很低,心甘情愿地做个丫鬟,翠儿却很有可能是翠兰轩轩主安插在自己身边的间谍,需要时时刻刻提防着;然后来到了金陵城,在这里遇见了楚氏三兄弟中名气最大的楚邪,与他也算是不打不相识吧,一番苦战击败了他,获得了一名不太听话的打手;现在楚邪又收了个丫鬟,相当于队伍里面又多了一个人。掰开手指头算一算,哇塞,已经六个人了,其中主人三个,仆人三个,编制还挺整齐。

独行多年的楚邪莫名其妙的收了个丫鬟,让沈飞感觉老鼠的身子上长出了猫脑袋,必然存在着猫腻,只是一时之间不愿意捅破,更不愿意追着楚邪没完没了地追问,他自己想说的时候,自然会说出来的。

“既然这样,便谨遵公子之命,小女子就此更名为随凤了。”

“很好。”楚邪拍拍手:“我们一行人女眷众多,我不在的时候,你跟着她们就好,也有个伴。”听楚邪的意思,是要长久跟在沈飞身边了,让沈飞觉得有些突然。

“是的,公子。”

舞台上唱的是戏,具体出自什么流派沈飞也搞不清楚,对于曲子他本身就不太懂,听个热闹而已。吃了瓜子、剥了榛子,几个人的肚子都有些饿了,便又点了菜,要了酒。

以价格来说,歌舞伎院的饭菜真的挺贵的,同样一道菜比高档酒楼里的还要贵上三分之一价钱,不过总归有些娱乐项目存在,倒也不觉得花的钱不值。

眼看饭吃得差不多了,楚邪道:“随凤,你去把脸洗干净了,再把东西收拾一下,咱们一会儿就走。”

“孤家寡人一个,没什么好收拾的。”随凤说话大大咧咧,像个男孩子,这种性格并不让人讨厌,比普通的婢女见了主人便露出一副哆哆嗦嗦的样子好得多。

看着随凤的脸,沈飞又琢磨:楚邪如此迫切地给随凤赎身,本以为是要给随凤一个名分的,怎么反而让她做了丫鬟呢,这是什么道理?

思及此处,忽然挥手道:“随凤啊,你既然已经离开了现在生活的地方,以后的穿着打扮都要注意了,要穿的正统一些。现在听我的,先去把脸洗干净,把衣服穿正了,快去。”

“是,公子!”随凤在沈飞身上深深地看了一眼,答应下来。沈飞和楚邪坐在一起,身上的戾气明显没有楚邪来得重,但随凤明显更怕他一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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